青海新闻网讯 “没想到,找劳动部门真管用,这么快就帮我们讨回了工钱,太感谢你们了!谢谢!谢谢!”8月18日下午,在德令哈市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办公室里,扬连庆等37位来自互助、门源等地的农民工紧握住执法人员的手不停地道谢,在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他们领到了应得的工资。
今年4月份,来自门源、互助等地的37名农民工到德令哈市连湖附近的一工地干活,7月份,工程如期竣工,包工头童发贵先后给170多名农民工发放了近28万元的工资后,不辞而别。37名农民工在工地等待包工头出现,等了40多天后仍不见其踪影,于8月5日,投诉到德令哈市劳动监察大队。
在得知工程款已全部付给包工头童发贵时,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给童发贵打电话,又与该工程项目的甲方协调,甲方终于答应先发给农民工工资17.5万元。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表示:尽管甲方已把工程款支付给了乙方,但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把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到位,如乙方未给农民工支付工资,按相关法律规定,甲方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没有劳动监察大队,我的6000多元钱就要不回来了,这钱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啊!”来自互助的祁延军拿到德令哈市劳动监察大队为他讨回的工资后,激动地对记者说。 (作者:张庆)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