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7月至9月,针对全州在矿产资源和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不按国家法律法规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实际情况,州检察院组织开展民事督促起诉清缴国有资产流失专项检查工作。
在专项检查中,共向国土资源部门发出督促起诉案件32件,检察建议26件,协助国土资源部门清缴国有资产5153万元,其中清缴土地出让金1416万元,清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案件3552万元,清缴盐田租金185余万元。
此后,海西州检察院及时组织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报告,向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法委主要领导进行书面报告。州委书记辛国斌同志在专题报告上批示:“检察院的专项工作做得很好,符合四中全会精神,望继续把相关工作开展好。请州政府督促各地开展好相关专项治理工作,防止有关地区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盐田用地租赁金等国有资产的流失,不仅影响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还将加大社会的不公平,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完善,抓好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为服务柴达木经济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工做大局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