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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
来源:格尔木日报
作者:王建芳 赵 倩
发布时间:2016-08-30 09:32:39
编辑:海西新闻网

  海西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格尔木市人社局获悉,格尔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于近日全面推开。此次改革涵盖了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招生办、勤俭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教研人员,同时将同工同酬专任教师一并纳入改革范围。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按照青海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职称改革工作,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设置了从正高到员级5个等级,除新设的正高级职称外,新的职称(职务)系列与原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都有直接对应关系。新的《青海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价标准》,从充分体现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情况出发,更加注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等方面的内容。中小学教师职称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结合,科学核定并适当提高各学段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新的改革对长期在乡村学校教学岗位任教的教师给予倾斜,符合高级、中级评审条件的,可直接参加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将涉及全市教育系统31个单位,1600余名专业教师,目前人员过渡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通过改革,格尔木市将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评价标准更符合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更符合中小学教书育人的实际;评审方法更加科学、规范,为今后格尔木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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