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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提升—— 透过数据看我们生活的大变化
来源:柴达木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7 08:55:24
编辑:海西新闻网

  海西新闻网讯  “民生投入占到财政总支出的75%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就业、教育、医疗、扶贫、文化、社会保障等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一批民生指标走在全省前列……”这些成绩是海西州委、州政府过去五年辉煌一笔。民生,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生活必需等方面。民生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同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一脉相承。回顾过去五年,记者带你梳理一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事——

  1、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新突破

  妇女能顶半边天。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广大妇女同胞在全面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独特贡献。过去五年,我州在农牧区大力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打造农村妇女工作新品牌。全州技能培训妇女8467人,增长了其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与民族手工制品的才干。在“春风送岗位”活动中,达成就业意向妇女人数1842人,在城镇大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推动女职工立足本职,建功成才。在窗口服务单位组织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激发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全州涌现出了全国及省州级“三八”红旗手51名,“三八”红旗集体43个,城乡岗位建功先进个人57名,先进集体69个,“巾帼文明岗”29个,“巾帼建功标兵”45个、“巾帼特色示范村”30个,这些先进典型已成为激励妇女群体团结奋进的榜样力量。

  按照“组织覆盖、工作辐射、功能整合、机制创新、能力提升”的工作目标,巩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社区妇代会、村妇代会建设,建好用好“妇女之家”。大胆创新城乡“妇女之家”建设模式,实现全州村、社区“妇女之家”全覆盖,并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之家”52个,在村(社)建立了8个高原模范“妇女之家”。大力实施妇联干部培训计划,多途径培训基层专兼职妇联干部,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全州378名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进行培训;在中华女子学院对55名专(兼)职基层妇联干部进行培训。认真开展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及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调研,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实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已累计为14177名儿童发放营养包515161盒,明显改善了农牧区儿童营养状况;持续推动“两癌”筛查项目扩面工作,37186名城乡妇女接受了“两癌”筛查,有62人得到全国妇基会的救助;累计为各地争取到9辆母亲健康快车,有效开展了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咨询和义诊、健康普查,接送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对危重病人进行救助等公益服务;开展“母亲邮包”公益活动,募集捐款378400元,将1792个邮包送到了贫困母亲手中;积极争取“春蕾计划”项目,对164名少数民族女高中生和大学生资助资金50.38万元;对40名在校学生资助资金19.2万元;争取到10万元“儿童快乐家园”项目,解决留守儿童课外和假期活动场地;开展了“恒爱行动——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公益活动,动员组织广大爱心妈妈为贫困残疾儿童编织爱心毛衣1500件。共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532户、5282.55万元。4500名农村妇女申请购买了“关爱女性生殖健康”保险;积极争取“贫困母亲两癌保险”公益项目,使3700名贫困母亲参加了保险;争取到45万元的“母亲水窖”项目,并协调德令哈市政府配套资金解决尕海镇富康村搬迁户自来水入户问题;认真落实“百干联百家、百家联万户”联系走访制度,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特别是让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妇女得到帮扶;开展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关爱寺院僧侣家庭、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让广大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之网

  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稳定的基础主要取决于人们心态的稳定,而心态的稳定又来源于人们的安全感,健全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为人们提供这种安全感。

  我州从1986年10月开始进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2年底实现了国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1996年1月实行了职工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办法,1999年1月,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扩大到各类企业职工及个体工商户,建成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已覆盖各类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参保人数10.93万人,其中在职职工8.2万人,离退休人员2.73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9月,州政府十二届七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海西州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暂行办法》。2010年1月,制定出台了《海西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城镇居民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并在全省率先将寺院僧侣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畴,目前参保僧侣395人,参保率100%。2014年8月,制定出台了《海西州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全省制度相统一。目前,参保城乡居民9.53万人,其中缴费人员7.6万人,领取待遇人员1.93万人,参保率99.9%。2014年10月,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启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目前参保单位870家,参保职工2.37万人,其中在职1.51万人,退休0.86万人,参保率100%。

  医疗保险得到新提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于1998年试点运行,2001年在全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全面实施,2004年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于2005年启动实施,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制度政策、筹资待遇、药品目录、经办流程及管理部门的统一。目前,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万,参保率97.9%,其中城镇职工13.3万人,城乡居民26.7万人。

  失业保险实现新突破。1986年,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我州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近年国内经济持续下行,我州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稳定、促就业、保民生的积极作用,按照“服务企业、稳定增长、促进发展”的要求,对全州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补贴,帮助企业调整结构应对难关。截至2015年底,为格尔木世邦投资有限公司等88家企业24764人兑现稳岗补贴资金1654万元;为海西州文化体育馆管理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拨付小微企业岗位补贴资金484. 3万元。目前,失业保险参保企业330家38052人,参保率87%,覆盖率90%。

  工伤保险取得新成效。我州于2004年7月启动企业工伤保险,此后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针对建筑领域农民工相对集中,工伤风险较高、工伤事故频发、农民工工伤维权难的突出问题,我州自2014年起实行建筑业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目前参加工伤保险单位20家、建设项目178个,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950人,实现了新建项目全部纳入,续建项目80%纳入的工作目标。加强工伤职工康复医疗,确定西宁5家医疗机构、州内15家医疗机构为工伤保险定点机构,保障工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目前参保人数7.87万人,其中农民工1.87万人,享受待遇人员379人。

  生育保险迈出新步伐。2012年1月启动生育保险工作,标志着五大社会保险在我州全面覆盖。制定出台《海西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生育保险按定额标准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达5000元。目前,参保人数6.9万人,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保率100%。

  每一件民生大事,都会投射到千万个小家庭,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进而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如今,海西老百姓这样形容自己的生活:住上敞亮房,走上平坦路,喝上干净水,光电有节目,活动有场所,电讯通住处,校舍保安全,看病有医护,购物家门前,老来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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