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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六大举措打好生态环保“组合拳”
来源: 海西政务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8-16 09:11:57
编辑: 沈高洁

  海西新闻网讯 近年来,我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重大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科学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长效抓长远、严执法动真格、抓转型促发展,打出了环境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组合拳”,努力打造海西生态建设的新样板。

  理念引领、制度保障,构建环保长效机制。我州先后制定出台《海西州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海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海西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等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开展荒漠化治理、矿山整治修复、重要交通沿线周边环境保护与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工程,深入推进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青海湖流域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等13类重点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生态恢复治理面积118.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5万亩、封山育林63.9万亩;落实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面积214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3%提高到“十二五”末的3.5%;完成禁牧4200万亩、草畜平衡6772.7万亩。实施大气、水域、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实行最严的环境监管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局面得到巩固。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健全环保监管体系。我州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党委政府的头号工程抓实抓好。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4+3”责任体系,与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三基”建设、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改革发展、安全生产责任打包,一个题目提领,一揽子统筹安排。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对八个地区党政领导和15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约谈,并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制定《海西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实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对2016年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的格尔木、天峻、乌兰、大柴旦、茫崖5个地区,取消了年终考核评先晋优资格。

  细化管理、加强监督,严格落实执纪问责。我州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以各地区及木里煤田管理局为责任主体,将环境监管区域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重点,建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13年以来,全州累计检查工业企业及建设项目6551余家次,对314家违法违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对123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累计314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家。国土、林业、环保、农牧部门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查处,累计立案710起,处罚金额9274万元,依法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266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问责,累计问责干部44人,其中县处级12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给予纪律处分32人、诫勉9人、组织处理3人。通报批评1个地区、1个部门。

  全面治污、保护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13年以来,海西州县两级政府和企业累计投入资金约32亿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等工程,环境污染治理迈上新台阶。累计投入资金约8.3亿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工业集中区域污染治理,对水泥行业、重点企业余热电厂实施脱硝工程、脱硫改造和除尘设施建设,实现达标排放。开展了扬尘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2013年至2016年,格尔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从81.5%提高到84.6%,德令哈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从87%提高到92.6%,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以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2013年至2016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Ⅲ类水质,达标比例100%。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保障了生活用水安全。加快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建成5个集中式工业固废场、4家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2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并投入运营。深入实施“家园美化”行动。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9亿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七个地区104个村庄,受益人口7.6万人,农村环境卫生、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找准问题、督查倒逼,着力整改突出问题。我州积极做好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督查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了《海西州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方案》,列出了42项任务清单、19条重点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落实,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9项,完成阶段性整改2项,未完成1项(即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19项重点工作措施全部完成。全力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的通知》要求,涉及海西的四个方面34项问题中,目前已完成整改27项,正在加紧整改7项。针对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整治点,实行32名副厅级领导联点督办制,及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木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累计投入各类整治资金20.4亿元,生态功能开始系统性恢复,开创了青藏高原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先河。自2013年以来共开展20个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整治项目,累计投入资金9297.7万元,恢复治理面积约1.2万亩。6家矿山企业成功申报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都兰金辉矿业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攻坚克难、不断创新,生态环保协同发展。我州初步构建“大环保”“大执法”“大监督”工作格局,成立海西州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部综合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建立环保监督员、稽查员、信息员、联络员队伍,畅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渠道,逐步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监督”工作机制。科技合作研发取得新突破,与上海交通大学就海西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研究建立合作机制,与哈尔滨工业大学青海院士工作站、清华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就推动蒸氨废液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达成合作协议,研究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同时,积极引进第三方服务,推动危废处置、检验检测、污染防治等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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