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新闻网讯 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思路和总体目标
治理思路:依据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以改善湟水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环境现状问题为导向,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的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统筹优先控制子单元与一般控制子单元主辅关系,系统推进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促进湟水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到2020年,湟水流域出境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并向好发展,力争Ⅲ类水质比例达到50%以上。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