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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目标责任清单式动态考核成效显著
来源: 柴达木日报
作者: 薛超超
发布时间: 2018-01-16 10:44:28
编辑: 沈高洁

  

  海西新闻网讯 近年来,格尔木市以加强“三基”建设为主线,从做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着手,按照“互联网+”的思路,创新推行集“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电子监察、绩效考核”为一体的清单式动态考核管理模式,有效发挥了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的“指挥棒”和引领发展的“风向标”作用。

  坚持“三个结合”,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一是共性指标与个性目标相结合,重点工作全面覆盖。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合理设置,将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平安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深化改革等全部纳入共性指标,有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个性指标按照稳中求进的标准,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体现“跳起来摘桃子”的进取精神,实行“四级联审”,被考核单位提出指标后,由市委市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初审核实、市考核办审核把关、分管市级领导审查、市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确保重点工作全面覆盖、创新亮点有效融入。二是年度清单与动态指标相结合,工作部署灵活机动。探索试行“年度目标责任清单+动态指标”的考核指标体系。一方面结合省州目标任务和全市中心工作,形成年度目标责任清单,作为基础指标;另一方面将省州后续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作为动态指标,实时分解到具体职能部门(单位),改变过去年初一次性设置考核指标的方式。如:通过动态考核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清单,并增加其考核权重,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单项考评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基层工作化繁为简。为有效解决目标责任考核中存在的多头考核、重复考核问题,按照统筹兼顾、化繁为简、结果共享、综合运用的原则,将16项专项考核与全市综合考核作有机整合,与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同步开展,考核结果按比例核算后计入各部门(单位)考核总分,实现了一次考核、多次运用,切实减轻了基层单位迎考迎评负担。

  把握“三个要素”,强化日常动态管理。一是抓住三个核心程序,强化日常考核监督管理。将年度考核指标任务量化为“百分制”清单,细化为若干具体目标,分解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被考核单位),每项考核指标均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实现清单式分解。把日常监管工作流程转化为计算机监控流程,由责任单位按清单要求和完成时限定期系统汇报,由系统自动监控完成进度,通过警铃、黄牌、红牌实时提醒预警,并分别向填报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发送待办任务手机短信三级提醒,实现动态化管理。对纳入考核的工作任务,从运算、计分、排名到考核结果生成,均由系统后台自动处理完成,尽可能排除了人为干扰因素;将以往单向评分的模式,转变为各部门(单位)根据业务职责,相互评分,相互监督,有效解决过去评分不精确、外行评内行的问题,实现网络化考核。二是利用八个核心环节,强化日常考核跟踪问效。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710”工作制度要求,系统通过“日办理、周自查、月排名、季通报、半年总结、年终考评、动态预警、日常监督”八个环节对重点工作实时监控,着重解决工作滞后、职责不清、信息不畅、工作流程不规范、督查问责不及时五大问题。市级领导、各部门(单位)可以通过系统和移动APP随时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现过程监控、统计分析、信息查询和辅助决策,真正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同时,各部门(单位)依托二级考核接口,建设内部考核平台,能够切实转变部门(单位)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三是依托七类关键用户,强化日常考核责任落实。系统设置“市级领导、考核管理、督查督办、审核评分、承办单位、电子监察、社会群众”七类用户,每种用户类型都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通过与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OA)的融合,形成单人单号的工作机制,同步各部门(单位)已有数据作任务分解,并同步推送到个人,解决了过去人工分解指标任务的弊端,实现网上办理全程留痕,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有效保障了指标任务交办、督办、问效、考评各个流程的规范运行,增强了目标考核的智能化、便捷度和准确性。

  创新“三类评价”,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一是以网络评价为切入点,注重公平合理。借鉴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推行的网络评价方式,在“格尔木市目标责任清单式动态考核管理系统”中新增社会评价功能模块,通过网络平台自定义测评内容,根据需要确定发布范围,代表委员、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轻松实现对领导班子、服务窗口、服务部门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实时上传服务器并自动生成统计结果,有效避免了传统调查中人为因素的干扰,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公平合理。二是以日常评价为落脚点,注重透明公开。为了督促各服务窗口、服务单位给群众提供精细化民生服务,把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让群众监督评价,真正实现“满意不满意,群众说了算”的目标。格尔木市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将群众满意度数据作为评价服务窗口的重要依据,通过每月定时调取政务服务系统数据和不定期向服务对象推送测评的方式,形成对服务窗口、服务部门的日常评价,并将日常评价纳入督查考核工作,实现服务满意度与考核数据的无缝对接。三是以单位互评为着力点,注重科学实效。以海西州目标考核中的部门互评为蓝本,结合格尔木实际,围绕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服务意识、工作成效等方面科学设置互评内容,由市考核办向各被考核部门(单位)发放互评表,由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考核办汇总,再由考核办综合分析被参评部门(单位)的互评结果,并将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依据之一,进而实现部门间的协作交流和互评互促的目的。

  强化“三项举措”,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一是注重考核结果在督查整改方面的使用。根据半年总结考核情况,对居末位或一般等次的单位,由市级分管领导牵头,其领导班子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提出赶超目标及时限清单,市督查工作机构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时跟踪问效,对整改推进效果不明显的,酌情通报、约谈,并列入年终考评内容。对年终考评居末位或一般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除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外,还要提出对考核落后负相应责任的人员名单,由市督查工作机构对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调查核实,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注重考核结果在干部选任上的运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第一名或连续两年为优秀的市直单位党组织可在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中推荐1-2名优秀干部,推荐人选作为市委、市政府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和年度定档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提交干部管理部门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培养交流的重要依据。三是注重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类等次评定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绩效,并按考核等次兑现考核奖励;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领导班子,其主要负责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优秀公务员”或“年度工作优秀领导者”荣誉称号;优秀的领导班子,录入当年《格尔木市年鉴》,班子成员及优秀干部职工可享受组织安排的年度疗(休)养待遇。对年度考核中居末位或一般等次的,以及各专项考核不合格、省州其他考核任务未完成的主要负责人或具体责任人,取消当年文明单位等各类奖励;对连续两年居末位或一般等次的班子主要负责人或具体责任人,视情况做出降职、免职、责令辞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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