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新闻网讯 4月10日至11日,省国资委派出国企监事会专职主席陶兴德带领省环保督察组第三实地督查组来格尔木市督查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州、市环保部门负责人一同督查。
督察组一行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工业园区、水电站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等形式,详细检查了企业超标排放整改情况,历史废渣安全清运处置项目进展情况,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和水电开发规划环评审查审批情况等。据了解,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在青期间,累计转交52件信访案件,其中:来电42件、来信10件,重点关注案件7件、占比13.5%。目前,49件已整改完毕,回访群众满意率为100%;3件正在办理中。
通过检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格尔木市在推进环境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认为格尔木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省州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期限和责任领导,并跟踪督察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希望格尔木市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力打好环保攻坚战,确保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