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3223262264@qq.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地方网群: 德令哈 | 格尔木 | 乌兰 | 都兰 | 天峻 | 冷湖 | 大柴旦 | 茫崖
脱贫攻坚 政策解答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6-15 09:32:34
编辑: 沈高洁

  州级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认定范围及认定条件有哪些?

  答:认定范围:①以农畜产品或手工业产品加工为主业的企业;②以农畜产品流通为主业的企业;③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④在贫困地区建立原材料基地的企业。

  认定条件:①企业类型。在工商部门注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所有制不限。②企业效益和信用情况。企业总资产报酬率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资产负债率低于60%。法人代表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无欠税、欠薪、欠社会保险金情况。③带动辐射能力。加工和流通企业通过原材料收购、建设原材料生产基地等不同途径,采取“公司+基地+农牧户”等形式直接带动贫困户增收,与基地、农牧户之间签订稳定的合约或形成长期稳固(3年以上)的购销关系。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为主。

  主要指标:①企业当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②企业带动贫困农牧户500户以上(牧区200户以上);③企业带动贫困农牧户年人均增收300元以上;④企业吸纳贫困地区劳动力150人以上;⑤企业拥有生产示范基地;⑥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⑦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⑧企业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不坑农、不害农、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违法经营。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进入青新论坛 ] [ 关闭窗口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青海新闻网
海西州政务网
柴达木文学艺术网
柴达木摄影网
西宁网
玉树新闻网
海东新闻网
海北新闻网
果洛新闻网
中共海西州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青海新闻网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