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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贫困人口团体重大疾病补偿范围有哪些?报销额是多少?保险范围包括哪些重大疾病?
来源: 柴达木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7-10 15:42:51
编辑: 喇淑琴

  98.海西州贫困人口团体重大疾病补偿范围有哪些?报销额是多少?保险范围包括哪些重大疾病?

  答:团体重大疾病补偿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首次发病;或者自被保险人获得被保资格之日起经过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90天后(续保者不受该等待期的限制),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本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报销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000元/每人。即在保险期间内,对在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首次发病,即可一次性从保险公司获得20000元/每人的保险补偿,同时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范围(共25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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