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新闻网讯 7月10日,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全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凭借多年的公诉经验、扎实的法理功底,重点围绕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发表了出庭意见,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和意义作了重点陈述,获得了相关单位及上级院的高度评价。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人提前研习“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加班加点审查案卷材料,围绕被告提出的答辩意见,认真准备应对措施,拟定出庭意见、质证意见和示证提纲。
该案件不仅开启了我省公益诉讼的新篇章,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司法保障,也再次向公众展现了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局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相关链接: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