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电站位于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占地面积约2.5596公顷,是青海省“十三五”第一批村级扶贫光伏电站,是党中央、国务院给予贫困人口的一项重大政策红利,本体投资1096万元,送出线路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西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根据测算,光伏电站年均发电量为279.48万千瓦时。项目的顺利投产将极大地改善民生、优化生态环境,进一步巩固扩大全市脱贫攻坚成果。
记者了解到,按照光伏扶贫指导意见,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联村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形成的村集体经济用以支持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光伏扶贫收益对象采取“脱贫出、返贫进”的动态扶贫管理。
为切实做好做优光伏产业扶贫项目,格尔木市建立了光伏发电运行维护中心,并完善了光伏设备保险机制、光伏扶贫基金统筹机制和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监督管理机制。成立包括发改、农牧和扶贫开发、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单位以及涉及项目的乡(镇)政府、电网企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收益分配监督委员会,负责光伏收益的分配,确保光伏扶贫建设工程扎实快速推进、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稳定高效运行、脱贫户和退出村长期稳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