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考核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格尔木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企业功能定位,通过听取企业负责人述职报告、详细查看调阅会计账薄、台账等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分类和差异化考核,将企业资本回报、资产保值增值等作为考核重点,对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还兼顾市委政府交办的任务及党风廉政、党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内容,客观地反映了企业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根据企业在规模、行业、盈利能力上存在的客观差异,在加强精细化、个性化方面也进行了考核。
据了解,此次考核是格尔木市首次开展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过推行经营业绩考核和经营者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了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了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感,为企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为加快市属企业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