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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殷红伟等人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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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6-11 15:59:28
编辑: 张永义

  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经海西州公安局、格尔木市公安局联合专案组缜密侦查,2019年6月9日,成功打掉以殷红伟为首的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涉案成员9名。

  经侦查发现,长期以来殷红伟、张考、李静(绰号:小铁)、余邦泽(绰号:余老二)、徐伟、丁江、冶玉清、谢占金、荣纪彬(曾用名:荣红彬)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殷红伟名下多家公司为掩护,长期垄断格尔木市蔬菜及猪肉市场,欺行霸市、欺压商贩、控制菜价肉价,并涉嫌实施故意伤害、滥伐林木、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为全面查清殷红伟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正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殷红伟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受害的企业、个人和知情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等相关保护措施,并依据《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凡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敦促该团伙涉案的其他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举报电话:

  海西州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977-8206259

  格尔木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组办公室:0979-8492110

  来信来访地址:

  1、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格尔木市公安局看守所院内执法办案中心二楼)

  2、格尔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格尔木市盐湖广场动力巷4号)邮编:816000

  举报邮箱: 290267323@qq.com 80446073@qq.com

  联系人:张警官(13709776239)、祁警官(17725220101)

  海西州公安机关“9.19”专案组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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