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3223262264@qq.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地方网群: 德令哈 | 格尔木 | 乌兰 | 都兰 | 天峻 | 冷湖 | 大柴旦 | 茫崖
海西中院通报五起二审涉恶上诉案件
来源: 西海都市报
作者: 卢晓茜
发布时间: 2019-06-28 10:50:12
编辑: 张永义

  海西新闻网讯(西海都市报记者 卢晓茜)日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依法审结的5起二审涉恶上诉案件。

  ●赵占某等4人犯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罪一案

  2019年1月16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赵占某犯故意伤害罪,以赵占某、王某某、郭某、戴某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将赵占某、王某某、郭某3人的行为定性为恶势力。宣判后,被告人赵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5月20日,海西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韩廷某等10人犯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诈骗、非法采矿、敲诈勒索罪一案

  2019年1月18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韩廷某等10人犯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采矿、故意伤害、诈骗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10名被告人十二年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将韩廷某等10人的行为定性为恶势力团伙。宣判后,被告人张晓某等8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5月23日,海西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恩某等14人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罪一案

  2019年1月23日,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以恩某、红某、孟某某等14人犯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14名被告人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恩某等14人的行为定性为恶势力团伙。同时就该案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对本案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宣判后,被告人恩某等11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5月21日,海西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马某等5人犯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罪一案

  2019年4月9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以马某等5人犯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对5名被告人判处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宣判后,被告人马某、杨建某等5人均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5月25日,海西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马顺某等4人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一案

  2019年1月28日,西部矿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马顺某等4人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分别对4名被告人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宣判后,被告人马顺某、段永某、马灵某、陈龙某均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5月17日至18日,海西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依法维持原审法院对被告人马顺某主刑、附加刑及原审被告人段永某、马灵某、陈龙某主刑部分和没收涉案物品的判决;撤销对原审被告人段永某、马灵某、陈龙某罚金部分判决。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进入青新论坛 ] [ 关闭窗口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青海新闻网
海西州政务网
柴达木文学艺术网
柴达木摄影网
西宁网
玉树新闻网
海东新闻网
海北新闻网
果洛新闻网
 
中共海西州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青海新闻网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77-833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