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8日,第二十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八赛段(德令哈绕圈赛)及闭幕式在德令哈市举行。为确保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德令哈市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2021年7月17日至7月18日期间,除经环湖赛组委会批准的赛事所需飞行活动外,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赛事活动现场、赛段、赛道等周边5公里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二、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
三、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执行军事、测绘、农林作业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履行手续,按相关要求报备。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起实施。
特此通告。
德令哈市公安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