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新闻网讯(柴达木日报通讯员韩学英)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乌兰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论,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大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开展都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治理,健全完善一般企业排污数据库,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空气优良天数达9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3%。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共计40余家汽修企业负责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培训,并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培训和帮扶。
稳步推进生态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林业重点生态保护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系统治理,累计完成人工造林4.72万亩,封山育林25.95万亩,森林抚育5万亩,防沙治沙0.43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16.62%。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9739万元于供水工程,修建净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2万m^3/d,新建输水管道约30.66km ,保障县内3万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希里沟镇河东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乌兰县荣获国家级卫生县城荣誉称号。
全面压实生态主体责任。积极推行第三方环保监测服务,找准污染治理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开出诊治“药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现代化。制定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3河4湖“河湖长”,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促进县域内河湖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狠抓生态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大棚房”问题的清查整治,坚决遏制违建乱象,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截至目前,“大棚房”清查整治全面完成。强化督导常态推进,加强监管督察,铁腕治理、铁腕问责,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