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新闻网讯(柴达木日报通讯员闫国兴)9月26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能力提升培训会,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格尔木市疫情防控处置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知识要点,全体干警参会。
参加了乌兰县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的两名干警为大家讲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如何有效保护自身不被感染,怎样降低风险等知识,就正确穿脱防护服和隔离服、七步洗手法等为大家作演示,指导干警依次进行实操演练。
会议要求,加强自我防护。检察干警要养成良好习惯,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走亲访友等外出活动,落实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要求,凡外出必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办公场所消毒、防控等工作,严格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工作,确保来访人员和接访干警的安全。抓好国庆值班期间常态化防控工作。值班干警按时到岗,不允许缺岗、漏岗。